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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监狱揭密

时间:2007-05-01 10:14:35  来源:网络  作者:王友来  阅读:27066次


正文 第二十六节 串谋的株连

美国有个“串谋”犯罪的fa律规定,它不是一个特定的罪名,串谋的内容指向什么,就是串谋犯某罪。这个“串谋”的fa律规定,是从六十年代初肯尼迪总统被刺杀后才新立的fa。当时立fa本意是,比如刺杀总统,并不要等到把总统杀了才能给你定罪,而是在你想杀总统的时候,就可以定你的罪,即它不是说你做了什么,而是说,你想做什么。因为使用“串谋”基本上不要什么证据,只要他认为你“想”,就可定罪,故此限制极严,只是限制在几种重罪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但后来,在司fa操作中,发现这个武器很好使用,大家知道,美国是个判例fa国家,只要有一个fa官用这个串谋定了某个罪,其他fa官也可以使用,甲fa官用一个,乙fa官用一个,这样,串谋使用的罪名就被无限扩大解释了,现在几乎所有的罪都可以用“串谋”了。在“串谋”这把刀子下,绝大部分被告束手就擒、认罪服fa。现在几乎变成不要任何证据都可以指你串谋了,无限扩大株连众多无辜者,甚至没有案件,也可以制造案件出来。
一个警官可以去制造犯罪,或者在FBI处领钱的线人或是某个急于与政府合作的证人。上述这样的人,他可以打电话给他的朋友或认识的人,喂,我这里有白粉,你要不要,每斤只售2万元(市场行情为24万元),你没钱也可以,先把东西领去,买了以后再给我钱。只要你没有表示反对,也没有去报警,好,你就是串谋贩卖毒品,抓你入狱;还有的装出一付可怜相,如家中有急事,有点儿白粉,请千万帮助卖一点儿出去救急,这个接电话的人推托不过,答应问问看,这也构成串谋犯罪,你连毒品的面都没见过,就可定罪了。对方是有心害你的,已经在电话录音,他又是证人,好,你串谋的证据就确凿了。
以上讲的是你的朋友或熟人陷害你,还有你压根不认识的人也可以这样害你。你接到一个电话,你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对方先说,啊哈,好久没有联系了,近来情况好吧,家里都还好吧,非常想念你,有时间的话当面聊聊,好像是很熟的朋友一样。当你听了半天,还不知道对方是谁,你会说对不起,你找谁?对方好像才大梦初醒,啊哈,对不起,你贵姓?你说你姓李,对方马上说,太对不起了,我电话打错了,耽误了您的时间,实在是不好意思。当你准备挂断电话时,对方会说,不过,我打错电话打到你,也是咱们有缘分,要不然怎么能就把电话打给你,而没有打到别人家里?你是在做什么,看我们有无合作干事情的可能?闲聊几句,挂断电话,这下就是认识了,第二次,第三次就好像真和老朋友一样聊了起来,再就是引你上钩,陷害你,接上面的伎俩来录音等。


正文 第二十七节 多事的美国医生

OTV学校的杨小姐请了北京来的刘先生(已为美国公民)在教堂专给华人讲他在美国的体会和教训。他用他的切身的体会讲了一件事。一天晚上,他和妻子给仅两岁的小孩洗澡,小孩摔了,他夫妇两人就带小孩去医院,经检查是某处骨折,医生问明当时的情况后,操起电话就报警,警官很快来了,说他夫妇虐待儿童,要把他二人全抓走,小孩交给其他家庭代管。幸亏他英语不错,当即向警官求情(在此时讲道理是没用的)可否只抓他一人,让他妻子带孩子,让别人带他不放心。警官开始不同意,说他们虐待儿童,已没有资格在监护孩子了,最后他反复讲,责任全在他,与妻子没关系,警官才同意之抓走他一人,把他送进了牢房。当然时隔不久,他就获保出狱,但为此他吃了两年多的官司,花了好几万美元。刘先生说,在美国是很容易吃官司的,如他那件事,在中国就根本不是问题,亲生父母根本不可能虐待自己的孩子,但在美国一口咬定你是犯fa,华人英语不通、fa律不懂,难以解释和沟通,很容易吃亏,受到不公正的对待。美国人也真是爱管闲事,医生的职责,是救死扶伤,至于是如何伤的,应负什么责任,这与医生的职责毫不相干,但似乎老美不这么看问题。也许,美国的串谋fa吧,此时只要你知道,如不报案,就构成了串谋虐待儿童吧。刘先生也讲,美国很霸道的,在墨西哥有一个全国有名的医生,他会配置药,也会配置毒品,就有一部分他配置的毒品流入了美国,美国FBI就派人潜入墨国,将他绑架到了美国,并给判了刑。这种事情在中国是不可思议的,别人再坏,毕竟不是在你的国土上,你怎么能去别国绑架人呢?昆沙集团的那是几个人都很有意见,他们全都从未到过美国,却被美国人抓到美国,说犯了美国fa,要判刑。他们说,做毒品有行规,从不问客人将货拿到哪里去,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两不多问。美国人的逻辑,你卖的毒品你应当知道有可能卖去美国,你还在做,就犯了美国fa,就抓你来美国受审。


正文 第二十八节 无中生有炮制案件

联邦政府的办案人员,没有案件,但为了业绩就制造案子,利用人性的弱点去制造所谓的犯罪。据马来陈说,有这样一起案子。一个警察打电话到德国给他认识的一个朋友,你愿来美国否?2万美元,美国护照、绿卡全包搞定。答:愿意来。问:还有没有其他人愿意来美国,都可以做?越多越好,赚你的朋友的钱,咱们一块儿分,你先来,然后再给你的其他人办(已被全部录音)。于是,就有那么两个人先来了,在美国一下飞机就被抓,指控你用假证件在美国非fa入境,并窜谋偷渡其他人进来,你只有与政府合作,才可以得到宽大处理,否则,几十年的漫长刑期在等待着你。在FBI的银威下,这两人当然屈服,在FBI的安排、监视录音下,这两人立即给在德国的其他人打电话,说一路平安,一切正常地进入了美国,让这些人也马上来美国。电话一打完,这两人立即被送入牢房,德国那边,两批十多人进入美国,一下飞机就被逮捕,又是持非fa证件、非fa入境,又是偷渡,又是窜谋。这样,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大肆渲染、炒作:某月某日,从德国偷渡来××名西班牙等南美人和华人,企图进入美国,被FBI一举侦破,一网打尽,这些是让政府首脑看的,啊,FBI工作显著,于是要什么给什么,经费、晋级、编制;让老百姓看,FBI真厉害,有这样的保护伞,真安全,还有,美国真是个天堂国家,人人都愿意来,美国人凭空多一份自豪感出来。而那十几个不幸的人则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在几十年长刑期的威胁面前,只有选择认罪的份。FBI出尽了风头,媒体也有了大量的新闻,政府和老百姓高兴,可以说,抓了罪犯,美国上下皆大欢喜,其乐融融。殊不知,这一切从一开始都是联邦一手导演的,没有他们的操作安排,这一切都不会发生,只是苦了那些有人性弱点、希望来美国的人们去蹲大牢了。
任何一个民族,任何一个人,只要是人,都有其人性的弱点,都有对财富、名利、欲望、优越生活追求的欲望,如果利用人性的弱点,可以说天性,设置圈套、诬陷别人,以达到自己并不高尚的目的,这种行为本身就是极为卑鄙下流的。如果按照这种方fa捕捉犯罪,美国有99%的人都会被捉去坐牢的。


正文 第二十九节 关于美国律师

在美国打刑事官司请律师,对于政府指定律师和自己花钱请律师,说fa都差不多。一说,出钱请律师,是当事人出了钱,律师随叫随到,为你服务尽心尽力。相反的说fa,私人律师只骗钱,经常以各种借口要加钱。如老虎(香港大圈职业杀手)的律师,已经给了5万美元,说是服务5年,因为老虎已被关7年,律师又要加2万。按照这个逻辑,将当事人关得越久,律师就可以争越多的钱,那么你怎么能指望律师帮你尽快出去呢?你出去了,律师上哪儿挣钱去?老虎的律师去香港,全家三人的机票全让老虎支付,四千多元,说是有什么情况他要去香港了解。但你去调查为何要带上太太和小孩?甘先生(香港大圈帮老大)的律师,甘给其80万美元的现金,因为它是全美十大著名律师之一,但这个律师见钱眼开,没有报税,后被联邦政府控告,让他做出选择,要么坐牢,要么不能为甘先生辩护(我不明白,如果坐了牢,还怎么为甘辩护?)律师选择了后者,甘先生的钱也就白花了。公设律师,也就是政府为无钱者免费指派的律师,即相当于中国的fa律援助律师。这些律师也在为你服务,但只是应付一下,走个过场,使审判程序合fa化而已。在很大意义上来说,他只能是检方的传声筒,向你转告检方的意见。有的律师是比较坏的,李桐的律师,李入狱后,李的女朋友不懂行情,一下子将3万美元现金全给了律师,律师拿到钱后,认为李还有钱,就说,李的案子很大,3万元不够用,还要再给钱,否则没fa为李提供进一步的服务(在美国付律师费,一般是双方说好,案子到了哪个环节付多少钱的,一次性付而且是现金的,几乎没有)。岂不知这3万元就是李桐的全部家当了,实际,李10月被关,12月就死了,不到三个月,律师只去看过两次,其他什么都没做,想让律师退钱,连门儿都没有。李的父母从中国来只捧回了独生子的骨灰盒。3万美元打了水漂儿。从我的角度来看,美国的律师,从两个出发点来分析,一个是能为自己带来经济利益的,比较热心,一个是能使自己在提高知名度上有帮助的,也会表现不错的。比如美国政府为我指派的Oliver律师,虽然他不收费,因我的案子的特殊性,是他在媒体前频频曝光,知名度大为提高,Oliver的谈话费,再未办我案以前与他说话是每小时50美元收费,我的案子正在办理中,已升值为每小时200美元。我的这个Oliver究竟是个什么东西?现在看来,在刚开始的时候,为我办事还是比较认真的,频频来看我,但后来保释后,情况就发生了变化,一屁股坐到了检方那边,不是帮我,而是帮检方了,甚至劝我认罪。这与他开始的表现是180度的转向。当然可能是为了美国国家利益吧,毕竟他们都是美国人。直到最后,我的案子被撤销,Oliver简直成了检控官了,没收了我的驾照,限期让我离境,并让我出示机票;拒绝向我提供我案件的很多资料完完全全一个政府代言人的角色。(律师的事,以后还有很多)


正文 第三十节 “曹操”的偷渡史小记

98.4.19在OTV,狱警让我搬去了3B121房。后来我才知道我的这个同房姓陈,是个蛇头,他的绰号叫“曹操”,意即智谋多端者。他也是华埠地区飞龙邦的骨干成员,他讲他的偷渡经历。
他是93.3.7从福建省××港出发偷渡的。船在海上漂泊二十天,在3月27号那天差点儿死掉。这天,本已是条破船的船,发动机又坏了,船失去了动力,只能在海上随波逐流了。这天又预报28号在这个海面有暴风雨,全船250人,全吓坏了,到了27号下午,发动机已修了一整天,还没修好,已经起风了,黑云已从天边聚集起来,大家着急万分,让船长快发求救信号(大家都不愿这么做,因为一发求救信号,很可能被过往的船只救走,然后按个人的国籍,该送何处就送何处,这次偷渡也就失败了。回去了还面临大陆政府的处罚,作为船长来说,这笔生意肯定砸了。不过,还是保命要紧,其他的事先顾不上了。船长也焦急万分,说大家再等我半个小时,如还没有修好,就向空中发求救信号。因为再晚一些时候,天黑了,过往的船只和飞机很难发现他们,更糟的是,暴风雨马上就到,失去动力的船只会轻而易举地被风浪吞没,全船人必死无疑。也算“天不灭曹”(否则,我也不会和他相遇),那条破船在半小时内由被修好了,赶快启动,向岸边驶去。这样,在海上漂了一个多月,终于在墨西哥海岸,在公海上抛了锚。船上的蛇头赶快与墨西哥岸上的蛇头联系,又等了5天,有几条大小不等的小船靠了上来,这时在公海上还看不到海岸线。这几条船,每条船每次或5人或10人装上,飞速驶向岸。渡了两天,这250人偷渡客全部在加勒比海的墨西哥海岸登陆,然后在当地向导的带领下,等待前来接应的小巴士,然后每10人左右坐一辆小巴闯关,一过了这个关,就安全了,又有车接你到洛杉矶。这时,这些偷渡客就全部被囚禁起来,各自向在福建的家中打电话,说人已平安到了美国,赶快给钱(偷渡费)。于是家中人将筹到的钱交给蛇头在福建当地收钱的人,这个人便打电话到美国的蛇头,说某某人的钱已经交清。美国这边,蛇头就将此人放走。下来,随你去何处,也没人管。


正文 第三十一节 人蛇出卖蛇头

在美国,有8个人组成了一个偷渡集团,将一船二百多人从中国福建偷渡到了美国。这些人蛇(被偷渡者)中有一个人没钱支付偷渡费,蛇头(组织偷渡者)就给该人蛇在大陆的妻子打电话要钱,如不给,便要对其丈夫如何如何,全是些威胁的话语,但其妻仍是筹不到钱。没想到,这个人蛇趁蛇头看守不备,从被扣押的地方逃跑了,直接找到警察局,说自己被绑架了。于是,警方按此人蛇的指点,将这8个蛇头一网打尽,全抓了起来。但这8个人不认罪,认为他们花了钱,人蛇当时是完全自愿的,没有任何强迫他们,蛇头们垫了很多钱,花很大气力,把这些人从中国带到美国来,向其索钱是天经地义的事,何成绑架?好,就和联邦政府打官司,8个人分别请了律师,双方紧锣密鼓准备在fa庭上一见高低。在关键时刻,这个告密的人蛇却害怕了,一个因素,他得不到舆论的同情,人家把你从中国搞来了,你跑掉也就算了,为何还要告人家,让8个人坐牢,现在还要出庭指证人家,这根本不符合中国人们道德观念,更重要的因素,假如由于你的指证,使这8人定罪的话,你在美国由于联邦的保护,没人敢把你怎么样,但你的老婆和孩子还在福建老家,能够不被报复吗?主要鉴于此,该人蛇不敢出庭当证人了。FBI大为恼火,如此关键的证人不出庭,这官司怎么打?就究其不出庭的原因,人蛇如实相告,FBI一听也有道理,于是就派人秘密潜入中国大陆,将该人蛇的妻子和两个孩子接到美国,并为这一家4口人全办了美国绿卡。这个人蛇没了后顾之忧,连他的妻子也上庭成了证人,讲被告是如何威胁她。结果这些蛇头全被定为有罪,其中2人为主犯,判终身监禁,4个被判712年刑期不等,另2个人,因在牢中已坐一、二年,一判刑就算服刑完毕,被驱逐出境回到中国。这两个人一回到中国,就将这个告密人蛇的两个哥哥杀掉了。这个告密的人蛇及全家人获得美国的居留权,等于一分钱没付,并受到FBI的证人保护,在他受益的同时,别人却付出了惨痛的代价:2个不到30岁的蛇头将在牢狱中度过余生,直到老死,4个人在美国监狱中每人最少呆七年,尔后将被注销绿卡(如果他们有的话),逐出美国,并永远不得入境,如果他们在美国已经娶妻生子的话,他们将一家人永远分散在两个半球,另2个回大陆杀掉了告密者的两个哥哥,中国警方也一定不会放过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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