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过去了,时至今日此梦境仍历历在目,它总是在我春风得意略显得意忘形之际便跳将出来,警醒我要居安思危。它还影响现我的处世态度和行为方式,告诫我为人处事须低调,无论何时都要有退路。
六号的人员也在不断变化着。自我以后成为跑号的是几个年轻人。
其一名为王向珍。年轻帅气,剑眉和不断滚动的喉结显示出相当的男性气概。但他的缺点是太懒,其袜子一周最多洗一次,还是臭味太呛熏得大家食不下咽夜不能寐硬逼着他才去洗的,衣服就更不必说了,衣领处的油污结了痂,且发亮,能一块块抠起来。他还蛮讲究,只穿千层底的布鞋。鞋子脏了臭了也不洗,扔了再换一双。操!这狗日的有钱。王性格开朗嗜酒,看不惯老头们的斤斤计较并且敢于明着同老刘吵架。王在社会上是二道贩子,低买高卖就关系好挣钱。王自称曾用美色迷住不少富婆为之效劳。对其外貌我完全肯定他有这实力,但我很怀疑富婆们会不会嫌弃他身上的馊味(就算在社会上有人打理,但个人卫生方面表现出的素质实在让我难以置信他在外面身上会没有馊味)。
其一为李华卫。他母亲怀他时曾摔了一跤,生下他后才发现那一跤导致他左臂畸形:等于把左大臂顶回身体里了,左肩膀上只长着细细一截小臂,前端有个约三厘米长的小肉勾,上面依稀能看到有几道缝,应该算是没发育全的手掌吧。他在社会上绰号“小胳膊”就由此而来。虽然身体畸形而从小便得到家庭的溺爱,但他很自立自强,说话办事能看出是个有质量的人。他捕前在太原五龙口香烟市场上批发假烟。他说一盒红塔山,有用一块钱的君子烟丝假冒的,也有用五块钱的红梅烟丝假冒的,口感不一样当然批发价也不同。他说太原市的真红塔山很少,根本运不过来。而市面上的烟绝大多数是从五龙口批的假烟。李会骑摩托车还会开汽车,挂铛时用小肉勾勾着方向盘,右手挂铛,很是熟练。李此次入狱是盗窃,他参与偷了一辆现代(就是他开走的),其他同案偷了点茶叶,价值二十多万。李说其实这茶叶只有一点点,不过都是大酒店、度假村等高档场所里用的一两数百元的极品茶叶。李虽说在五龙口和社会上也是个混混,但肢体残疾的他能混出名堂全靠他的姐夫:林二伟。林乃太原黑道老大之一,俗称“二伟一跺脚,南城抖三抖”者也,手下马仔众多,平日深居简出,半军事化管理,集中居住于某小区,接到通知便倾巢出动,黑西装、白衬衫。到达目的地后几辆面包车一停下,车后门敞开,几十号人举着砍刀蜂涌而出,冲进夜总会或某酒店见人就砍(我惊讶得合不拢嘴。操!这不是香港警匪片里才会出现的镜头嘛!)。李华卫入狱已是1995年,我他口中我得知此时的太原已是繁荣娼盛,歌厅的总量和密度已闻名全国。歌厅的主要消费群体除用公款者外,就是他这种烟贩子,及油贩子、煤贩子、车贩子、药贩子及赌鬼们。李说歌厅里经常有几伙傻笔们为了某高米而抬杠点歌而一掷千金,反正对他们而言钱去得快来得更易。李说他每日上午出门时钱包里必须是三千块崭新的连号票子,晚上回家后不管剩几块全交给老婆,次日上午再装三千连号票子……操!
李和我关系最好,从上马街去劳改队时也是前后脚,我在东太堡还颇受他的照顾。李在上马街也抽三唑仑片:用烟盒约卷个吸管,把药片压碎后放在锡纸叠的小槽上,用打火机在下面烤成液体状后吸入。看他吸食后摇头晃脑如醉如痴的样子我们都很惊奇。他说感觉来了以后快感无比强烈想啥来啥,但我们没人敢沾那东西。李后来判了几年我忘了,但他分在气压机厂(能分到那儿的全是某长公子之类的绝对关系户),他利用出外工的机会买来海洛因(四号),回到监舍后分成小份再卖给别人,从中谋利以毒养毒供自己吸毒。
其一为段什么我忘了。小段家里很有关系也很有钱,为他在某银行找了份会计的工作。可惜小段迷上了老虎机和跑马机,把自己的工资和家里给的零花钱搭进去后,不够,又把自己经手的钱挪了几十万砸到那上面,可惜连个声儿都没听到,小段就进来了。
其一为宋栋,搞证券的。宋入狱及跑号已是96年初。宋带给我很大震憾:社会发展真快!股票这些资本主义的东西,居然光明正大地在交易所里买卖!证券,好抽象好高不可攀的一个词啊!居然在社会上如此普及以至于连上马街都有了搞证券的犯人!操!
正文 第96章 丰 收 的 上 马 街
三十七丰收的上马街
1995年3月22号,市中院为我送达起诉书。
与南城的起诉书相比,中院的有了质的变化:一、定罪由原来的“故意伤害(防卫过当)”变更为“故意伤害致死人命”;二、否认了我的自首情节。其他基本没动,仍旧承认我是在下自习途中,突遇几人围攻殴打后,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抵抗时致死一人,重伤一人。
对此变化,虽出乎意料之外,但也在情理之中:原告既然能把我转到上马街,那么在公检法系统内部肯定是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的,在起诉书上不做出上述改变,法院如何能随他心愿地对我重判呀!只不过,起诉书中认定的事实,活脱脱就是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的案例注解,但定罪仍定为故意伤害,实在滑上马街之大稽。对此我只能苦笑,而没必要惊慌失措。今天的我已深知是关系决定一切而非法律,也深信父亲一定早已得知起诉书中的内容,一定在外面积极地为我奔走(也是找关系)以仅求得一个公正。于是我仍旧潇洒地跑号,仅明信片告知父亲我已收到起诉书,看律师何时来见我等。
95年的夏天,对太原市公安局是丰收的充满喜悦的季节,他们连着侦破了几起轰动全国的大案,也为上马街的补充进来新鲜的高层次的血液。
其一,某日夜,突然给四监送进三、四名新人,年长者五、六十岁左右,满头银发,年轻者三十出差,西装革履。有的戴金丝边眼镜,都是温文尔雅的学问人模样。当时他们由上级领导亲自送来,监督着由干部登记、搜身、安排号子(这些平时都是我的工作),足见这几人的案情之重。次日我找他们谈话以补干部的记录时才得知,他们系某出版社和某印刷厂的工作人员,为某作者出版印刷了《奇异的性风俗》一书(这本书我出狱后到今天也没见到过,可能全销毁了),里面好象有对伊斯兰教的侮辱性的话,据听说引起了宁夏及河南等地回民的聚众闹事。中央领导对此极为重视,一个指示便将他们一干涉案人员全逮进上马街,共十多人,女监也有。我对这些因政治因素导致的重案犯不感兴趣,草草登记了事。两、三天后,他们一干人便被荷枪实弹地押送至北京去了。
其二,某日转来小安。他瘦瘦的的身材,文静的脸上惊恐地睁着两个大眼睛。小安从派出所直接转入上马街时也比较隆重:戴着脚镣手铐(普通铐子,镣也是上锁的那种)。分到四监后,警察才把铐和镣取下带回去。原来小安是当时轰动一时的邮包炸弹案的主角。他原来在某小医院工作,后辞职和父亲合伙开了个小诊所。由于离原单位近且生意兴隆,很是惹院长不高兴,便到卫生局去告发安氏父子无行医证开黑诊所。于是诊所被查封,(以下为官方说法)断了财路的安氏父子怀恨在心,买来雷管炸药装入一小纸箱,再在箱口处埋好电线使箱盖一拆开后便会形成短路引发爆炸。邮包送至此医院时,恰逢院长夫人在场而院长本人不在,一声巨响后夫人当场毙命,旁边一职工也受重伤。嗟夫!人到中年最大快事便是升官发财死老婆。于是,心中窃喜的院长便向警方指认出最有嫌疑的安氏父子,于是二人便来到了上马街。
小安眉清目秀,知书达理。他向我们露出身上的伤痕累累:“真不是我们干的呀,真不是我们干的呀!我们哪做得了那种东西呀!我和我爸只念过卫校,只会看个小病哪敢杀人呀!实在是打得我没办法了呀!我最后也没承认可是他们抓着我的手摁了指头印了呀!……”我们为之动容,但我和王德智仅是跑号的犯人,肩负有帮助干部维护监管秩序之重任,所以只能叹息:“唉!下了判你再上诉吧,但你现在在号子里不能闹事,胆敢搞些自杀、绝食这一套老子整死你!”小安很听话,绝对服从我们的管理。但不幸的是他只服从了一周左右就被我俩无情地砸上脚镣戴上土铐。过了十天的上诉期匆匆下了裁定上路了。据听说院长在外面扬言:就算花二十万也要砍下安氏父子的人头。小安临走时无奈地两眼含泪地握住我的后:“真不是我们干的呀,真不是我们干的呀!……”我也无奈地拍着小安的肩:“唉!啥也不说了,早去早回吧!”小安之所以被如此迅速地枪毙,实在是在这起罕见的邮包炸弹案的同时又有一起更为罕见的抢劫运钞车案。两案的几名当事人需要一起公处后一起枪毙以彰显我公安无比强大的破案能力。
再次祈祷小安能在九泉下安息,并早日托生大人,与我相聚(安父未判死刑)。
其三。某日,阅太原日报时,发现广告栏中有寻人寻车启事:一辆红色桑塔纳连司机带车失踪,司机象貌特征为___,车牌号为___,发动机号为___。有知道线索者请联系电话___,必有重谢云云。以我们的经验,案发地在太原,那上马街又要来人了。
又过几日,突见太原日报中缝登有认尸启事。令我们惊讶的是,尸体的体型外貌与前几日的失踪司机所差无几!于是我们群情振奋,等待着新犯人的到来。当时抢出租车并杀死司机后抛尸他处的案很多,做案者大多为外地人。此类案手法普通剧情简单平铺直叙不值一提。
没过几天,突然有五处领导陪同重案组的警察入监深入号子,拿着一份模拟画像和一支半自动步枪。画像上有五个头像,第二个只有头发无脸,其他四个人比较完整(我没一个眼熟的)。领导要求:立功的机会到了!你们平时在社会上见过哪个小混混曾持有过这种枪,以及看哪个人和画像中的任何一人相象,马上检举!领导走后,便由我挨个号登记检举情况。号子里的犯人们经苦思冥想后,检举出在入狱前见过某人持有此型号枪来吓唬别人的有几起,但说谁认识模拟画像上的人的无一起。我心中暗自偷笑:这是谁画的模拟画呀,怎么一点特征也没有。
几日后的一天早上起床后,李华卫说昨晚没睡好,前面院子里有人惨叫了一晚,“吵死人了!透你妈要不你就打死也别说,要不早点招了算,把老子吵得没睡好!”李华卫忿忿然,他说听上去不象在三院,象在二院前面,怕是有人被夜审了。而我睡得象死猪,没听到。
随后我在收拾干部的床铺时,看到窗户外院子中间的路上站着十多个着便衣的年轻后生,前面是个面相清瘦威严的中老年便衣。我正在奇怪哪里钻出这么多人呀、会不会突击查号呀、我用不用回避一下呀,正想着这些问题在抹桌子时,有人跑来向中老年说了句什么,后者马上用对讲机大声命令什么:“……去河西!……下元!……”说着一挥手,身后的后生们马上冲出去了。操!我哪见过这场面!最少有五秒钟我呆若木鸡。此时是早上近七点。
九点左右,老孙冲进院子,一反常态没有吼“必使易痒的必,帘晌分告地”,而是大嚷着:“去把最重的镣子拿出来!要最重的!”我屁颠颠地跑进库房,拖出锈迹斑斑的四十八斤大镣,“哗啦哗啦”一路拖到前面。镣很沉,六、七个环每个都直径约三厘米、长约近二十厘米,拖在地上发出沉闷的响声。全监犯人都懵了,趴在窗户上眼直勾勾地看着我拖着的这副大镣:多少年了,没人用过这副镣子!会是多么恶性的重案犯要来,才有资格搬出这副镣?我又搬出铁砧铁锤等备用,只等尊重的贵宾来了后操锤上阵,砸他个不亦乐乎。
约半个小时后,四监铁门被打开,五、六个便衣拖着一个壮汉吆三喝四地进了院子,把壮汉扔到地上后几人仍死死摁着。他衣服已被撕成一块一块的,脸上身上全是血看不出模样,光着脚,脚很脏,戴着手铐,虽被几人摁着但仍能看出他的身体很结实。
老孙大喝一声:“铁锤拿来!”他要亲自砸镣。我赶忙把大锤递给他。几个便衣帮着我把接口处的圆环套住壮汉的脚踝,穿上铆钉(我在盒子里翻了好大一会才找出与这副镣配套的两个最粗的),下面垫在铁砧上,上面王德智用小锤压着,然后老孙抡起大锤,“叮叮铛铛”一会后,终于铆好了。老孙的技术很不熟练,大锤砸落时用力不垂直,这样会把当事人的脚踝震得很疼。我能看出这人很疼,不光是砸镣震得疼,他身上还有很多伤口。但他脸上很安祥,也没吭声。砸另一只脚的铆钉时老孙把大锤交给我,我很熟练地抡起来,“叮铛”几下,搞定。然后我找了一副最大号的土铐给此人戴上(他胳膊粗,戴上最大号的还略显紧)。最后,老孙把他送进五号,便衣们这才与老孙寒喧一番后离去。
42 首页 上一页 37 38 39 40 41 42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