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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北京石景山八女命案
时间:2005-01-16 22:05:59 来源:
网络
作者:网络 阅读:12007次
1999年5月30日凌晨4时左右,首都北京110报警中心连续接到两个紧急报警电话。
第一个电话,是一个惶恐的年轻女声。似乎怕被凶手发现,这个女声非常低微。电话里面断断续续说到:有人要杀我们!快来救我们!
110女警急忙问:谁要杀你们?你别紧张,说清楚你的地址!
女声又断断续续说:是个男人,拿着刀子,他已经捅伤我的几个姐妹了。你们快来!
接着,这个女声听不懂的闽南方言说了几句话!
女警追问:你说什么?我听不懂。你的地址在哪里?
没想到,电话中传来一声撕心裂肺的尖叫,随后就再也听不到任何声音。
110方面进行技术追踪,发现电话来自石景山地区。这时第二个电话又打到了110报警中心。
这次说话的是一个中年女性,一口标准的北京方言:110吗?你们快点来,我们这里出事了!有个女青年倒在我们楼下,满身是血,像是死了?
女警问:地址是哪里?
女性回答:石景山宏达小区23号院2号楼!
女警问:请问你是谁?
女性回答:我叫李琳,是1单位2楼203室住户。
技术追踪结果也出来了,第一个打电话的女声,也就是这个地址,是2楼202室,是报警女性的邻居。
看来有可能是凶杀案件,至少也是故意伤害,110民警迅速赶到现场!
此时是凌晨4点20分钟,2号楼下已经站了一圈人,都是小区的住户。小区的几个保安,将人群挡在外面,有效保护了现场。
见2个民警赶来,保安立即迎上来带路,群众让开一条路。
一个年轻女孩倒在2号楼门口的一辆面包车前,身前是一条长长的血迹。
为首的老民警处理过很多凶杀案,看了一眼女孩的皮肤,就知道人已经死去多时了。
这个女孩很年轻,看起来只有20出头。她长得很漂亮,乌黑的长发,白皙的皮肤,大大的眼睛,高高的鼻梁。她非常年轻,正是一生最美的时候。
此时她的脸色苍白,颈部胸部有多达六处刀伤,其中一刀几乎将颈部割断一半。背部还有一处刀伤,刺穿了肺部。看来,歹徒极为凶残,一定要置女孩于死地。
女孩下身穿一条白裤子,已经被鲜血染红了一半。上身仅仅穿一件黄色单衣,已经被鲜血染成红色。女孩双脚光着,连鞋子都没穿,看来是慌忙从楼上逃下来的。
一条长长的血迹,从女孩身下一直拖到单位楼内,延伸到二楼。
2个民警跟随血迹,走到2楼的202室的门口。这间房大门敞开,门口丢着2只带血的拖鞋。
民警知道大事不妙,赶忙冲入房间。
虽然有办过几十起暴力案件的经验,这两个民警还是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小3居室屋内弥漫着浓烈的血腥味,墙上、地下、床上到处是血迹,屋里居住的7名女子全部被残忍杀害,倒正在墙根下,坐正在床榻上,所有是被同1利刃所害,楼前停着的1辆“面的”车头前,也躺着1位女子,总共8人,最大的24岁,最小的17岁,加起来被捅了百短刀,场面极为惨烈。
【图为发案现场示意图】
2个民警发现案情重大,赶忙向指挥中心汇报。
石景山分局知道死亡8人的消息后,立即向北京市公安局汇报情况。市公安局刑侦专家,火速赶到现场。
目睹现场后的公安民警悲愤至极,发誓尽快缉拿杀人犯,严惩不贷杀人恶魔,为死者昭雪。“5.30”专案组迅速成立。
经实地勘查,屋内窗门完好,翻动不大,1报纸包的两万短元钱以及死者包内的手机等贵重物件没有能拿走,地面有两种人迹,1是血袜印,1是血拖鞋印。
针对现场情况,首先是查明死者身份,其次是反复细致地勘查现场。
走访民警首先找到了报警人李琳。
李琳30多岁,是一个工厂的普通女工。她是203室住户,是受害女孩的邻居。
根据向报警人李琳了解,知道她在大约4点上夜班后回家,意外的在家门口看到一个女孩倒在血泊中。
她吓得半死,但仍然认出这是邻居一个叫做肖梅芳的女孩,年仅22岁。她急忙打电话报警,还联系小区的保安保护了现场。
警方对李琳的合作表示感激,根据李琳的介绍搞清了8名女孩的身份和凶案时间。
看起来,案件发生在凌晨3点多钟,也就是李琳发现现场的20多分钟前。
信息陆续反馈回来,8名女子系福建省金得利工艺品有限公司驻北京办事处的职工,匆匆赶来的该分公司经理介绍:因业务需要,公司在福州招聘了8名20岁左右年轻女孩,以高薪要求他们来北京工作一年。因是销售首饰,面对的是比较高端的客户,所选的女孩都很年轻漂亮,气质不错。这8名女孩中,年纪最小的王马玉,年仅17岁,年纪最大的薛珠英也只有24岁。23号院既是宿舍又是办公室,8人在北京某商场租赁的首饰柜台做导购小姐,其中一人是该公司驻其他省市办事处的职员,案发前一天刚到北京。
【图为被害的8名女青年】
石景山地区比较偏远,警力不足,治安相比市区差一些,但公司绝没有想到会发生如此大的案件。接到警方的通知以后,该经理惊得一屁股坐倒在地,还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经理说,公司在北京业务刚刚开展不久,这8个女孩到北京也就刚刚1个多月。公司给他们安排了条件还不错的这套居民房,安排年纪最大的薛珠英作为室长管理她们。
让人不敢相信的是,平均每名女孩都被刺了10多刀,8个人一共被刺了120多刀。根据事后的尸检发现,这120多刀中的绝大部分,都是致命伤。换句话说,根本不需要这么多刀,就早已经将女孩们刺死了。
更可怕的是,每个女孩身上都有几刀,是在第一轮刺杀以后再重新刺的。通俗的说,就是凶手先将这些女孩全部刺倒,随后怕他们不死,又对每人补了几刀,保证一定刺死。
专家们又分析现场,得到很多线索。
这间房子安装着防盗门,但没有安装防盗窗。这些女孩都是南方人,似乎有开窗通风换气的习惯,当晚窗户应该是开着的。
窗户上,有明显的踩踏痕迹和拉拽痕迹,显然是歹徒是从窗户翻入室内的。同时,阳台上也留下一些足迹。
专家分析,歹徒先爬入阳台,然后推开窗户进入房间。
这里是二楼,并不高,成年男人很容易爬上来。
他翻入房间以后,进入的是南卧室。这卧室里面放着两张上下铺的床,睡着4个女孩,都杀害。
根据现场分析,这4个女孩中,有3人死于床上。显然,她们是在睡梦中,突然被遭受歹徒袭击遇害的。因是被刺中后,才突然警醒,这3个女孩几乎没有什么抵抗,甚至没有能够翻身下床。
只有1个女孩倒在地上,似乎死前同歹徒有过厮打,但很快被制服。该受害女孩下身仅穿一条内裤,显然也是突然惊醒后,顾不上穿衣就和歹徒搏斗。
8个女孩中,年纪最大的一个女孩(约二十四五岁),死在北卧室门口。根据专家分析,这个女孩应该是8名女孩的头,负有管理义务。她听到南卧室又打闹声,可能以为是女孩之间吵闹,就过来推门看情况。
谁知道歹徒发现有人来,劈胸刺了她一刀。这个女孩挣扎着逃回北卧室,在客厅留下一条喷洒血迹。
这个女孩拼命关上门,但歹徒一脚将门踢开,几刀将她刺倒。
此时,房间里剩余的3名女孩都被惊醒。
歹徒立即将其中1人刺倒,剩余2名女孩,1人拼死向外逃去并且大声呼救。歹徒见她呼救,顾不上刺杀另一名女孩,追上去猛刺她一刀。这个女孩带伤拼死逃到楼下,被歹徒追上刺倒,最终倒在面包车前死去。
此时,歹徒又返回北卧室,发现剩余那名女孩正在打电话报警,就冲上去将她刺死。
这也就是第一通报警电话,突然中断的原因。
杀死所有人以后,歹徒怕有人还不死,又挨个补刀,最后才逃离现场。
在调查受害者身份的时候,警方刑侦专家还在仔细研究现场,发现了更多的线索。
专家们认为,这个歹徒虽凶恶,但不是惯犯,很可能是第一次作案。他在现场留下了不少证据!
首先,歹徒在现场留下了足迹。根据反复分析,现场杂乱的足迹中,有一个明显的带血男人足迹。奇怪的是,这个足迹不是鞋印,而是一个袜印。看来,歹徒似乎是不想发出脚步声,只穿袜子来作案。
客观说明,歹徒知道房子里面有人。
其次,歹徒作案手法并不高明。歹徒杀死这8名女孩花费了很长时间,估计至少在20分钟以上。期间,这些女孩曾经多次高声呼救,双方还有搏斗,全楼很多人都听到了。如果不是这些人自私自利,装作听不见,歹徒就很有可能被群众或者赶来的警察抓住。
再次,歹徒对现场有翻动,却没有拿走值钱的东西。歹徒显然翻动了受害女孩的皮包和钱包,可惜这里面一共只有几十元钱。而房内一个存放贵重物品的抽屉中,放着8名女孩带来的2万多元现金和8部手机,歹徒却没有发现。这个抽屉并不隐蔽,至少略微翻动就可以找到。
最后,现场发现了一些血点。根据现场判断,血点和8名受害女孩没有关系,很可能是歹徒留下的。看来歹徒在行凶期间,用力过大,将自己手指刺破。这样一来,就留下重要的DNA证据。
证据很多,专家们对这个凶手非常困惑:他作案的目的是什么呢?
如果是图财,歹徒为什么不仔细翻动现场,拿走所有的财物呢?连女孩皮包里的几十元和床边的一些金银首饰都不拿走!这个放置3万元财物的抽屉在客厅公开位置,只要稍微花几分钟时间,不难找到。
况且,图财抢劫,显然不应该选择这种宿舍作案!
这里面人太多,歹徒单身一人,只有1把匕首,很难制服8个人。其中一个女孩就曾经逃到楼下,差一点就跑掉了。
而且,既然是图财,为什么要杀死这么多人呢?谁都知道,抢劫盗窃最多坐牢几年,杀人则要枪毙。在1999年,为了抢区区这点钱,有必要杀掉8个人吗?这没有道理,北京刑侦历史上也没有这种先例!
如果说是图色,试图弓虽女干。但这8名女孩,根本没有被弓虽女干甚至猥亵的痕迹。其中几人是在熟睡中被杀,仅仅穿着贴身内衣裤,但歹徒并没有侵犯的行为,根本不是图色。况且,弓虽女干基本都是袭击单身行走或者居住的女性,哪里有一次袭击8个的?没有这种道理!
以上两种推论,都很难成立。尤其歹徒手段凶残,将每个女孩都刺杀了十多刀,绝非普通图财图色的行凶。
有的专家认为这是报复杀人,这倒是比较可能的。以歹徒残忍的手段,似乎同这些女孩有什么刻骨仇恨,一定要将她们杀死。
经过向女孩公司的经理了解,这个推论似乎也不成立。
这些女孩来北京刚刚1个多月,因上班地点距离公司较远,每天都是早出晚归,一天三顿饭都是公司负责,每周放假一天一班都外出逛街游玩。她们几乎和周边邻居不接触,更谈不上结仇。邻居们也反映,这群女孩老老实实,从不惹事,对他们也很客气。不过,女孩们很少和外人接触,见面多点个头而已。
至于工作上,这些女孩主要从事首饰销售,公司要求她们笑脸迎人,对客户态度热情,也不可能得罪什么人。即便销售期间引起客户的一些不满,也绝对不至于这样被杀。
总之,警方还不能确定凶手的动机。
案件发生后,警方立即对全楼居民进行走访,第一个就走访了告警人李琳家。李琳家只有一家三口,李琳、她的丈夫赵连荣、还有一个小孩。李琳的爱人赵连荣就这样走进了警方的视线。
赵连荣37岁,就住本楼二层的4号,是住在3号的被害女子的邻居。
赵连荣高中毕业后干过临时工,后在某机床厂当了一名工人。爱人是23号院的小区话务员,膝下有一5岁入托的男孩。
据赵所在单位的领导介绍,赵的工作表现还可以,没有犯罪前科和劣迹,但此人性情内向,不善言谈,什么事都闷在心里。
专案组在发案楼调查时,各家都不同程度地反映听到了呼救声和乒乒乓乓的响动,而当晚在家的赵连荣却说:“什么也没听见”。再问得多点,赵慌慌张张支支吾吾地嘴里像含了枣核说不清楚。奇怪的是,除了赵连荣以外,警方调查其余所有住户,都反应听到过呼喊和打闹的声音。这栋楼房是老式居民楼,隔音效果很差。一楼住户大声喊叫,顶楼都可以听到。警方曾经做过实验,证明赵连荣是完全能够听到隔壁的巨大声音的,为什么他说没听到呢?
另外在警方询问赵连荣的妻子李琳的时候,李无意中说了这么一件事。在她在门口发现倒在血泊中的女孩时,下意识的抬头看了一眼,发现自己家里亮着灯。也就是说,赵连荣应该已经起床。他既然没有听到动静,为什么会在凌晨4点爬起来呢?
于是,警方立即对赵连荣有了怀疑,立即对他进行了背景调查。
赵连荣,37岁,北京市山景山区人,父母都是普通工人。赵连荣混的并不好,属于北京社会底层。在30岁之前,只有初中文化的赵连荣一直在父亲的单位--一家机床厂做临时工。后来因为他父亲一再为他求情,才将他转为合同工。
赵连荣之前倒是没有什么大的劣迹,但厂里领导和工友对他都没有好感,认为此人心理阴暗,为人狠毒,不是好人。
几个工友向警方反馈,赵连荣经常迟到早退,一次被河北籍退伍军人出身的车间主任批评了几句。赵连荣不敢和主任争吵,却想办法暗算。主任非常爱养狗,将一条狼犬当作儿子一样。
赵决定对这条狗动手!他将买了几个肉包子,在里面混上毒鼠强,偷偷扔给狗吃,将狗活活毒死了。也是赵运气不好,扔包子的时候,被工厂看门老头无疑中看到,告诉了主任。
主任大怒之下,要将赵连荣开除。但赵连荣的父亲,在工厂干了一辈子的老工人反复来求情,甚至差点下跪,主任和厂长才勉强同意不开除。
没想到的是,那个看门老头养的一只画眉鸟,几天后突然死了。根据分析,是有人用杀虫剂活活将鸟喷死的。当时大家都怀疑是赵连荣干的,但没有证据,只能不了了之。
后来一天,看门老头回房的时候,发现传达室满屋都被撒满了大便,自己身份证不见了。同时,厂长小车的车牌也失踪了。后来,在工厂的女厕所的大便池里,找到了身份证和车牌。
经过上次画眉鸟的事情后,老头经过厂长批准,在传达室偷偷安装了一个监视器。通过监视器的录像记录,就是赵连荣潜入传达室撒的大便和偷走了身份证。
愤怒的厂长和主任又要开除赵连荣,但他的老婆李琳赶到工厂,反复求情。厂长见李琳忠厚老实,加上赵家孩子又小,再次勉强同意不开除赵连荣。不过,这次工厂对赵连荣做了严厉的处分,警告再有下次立即开除。
这三件事后,大家对阴毒的赵连荣近而远之,没人愿意搭理他,赵在厂里非常孤立。家里人对赵的胡作非为也非常不满,老父亲和妻子多次责怪他。
看起来,赵连荣这人性格阴毒,确实有杀人的潜质。但光凭这一点,远远不够将他定罪。
这边,刑侦专家对于足迹的分析又有所突破!歹徒的足迹虽是穿着袜子,却仍然留下脚趾的特征。歹徒的脚趾比较奇怪,食指的长度明显长于普通人。这是生长发育期间有过异常现象,一百个人里面会有一人是这样。
警方发现这个特征以后,当天就开始大面积排查凶手进行足迹核对,家家户户都予以配合,而赵却离家外出,回来后见躲不过去,便露出极不满意的情绪,留足迹时提着腿、勾着脚,就是不愿往下踩,侦查员干脆让他:“上楼”,赵赵对此非常惊恐,脚软的几乎不能走直路。刑侦专家通过对赵连荣足迹分析,认为狡猾的赵在虽然采集时踮起脚走,试图伪造足迹,但仍然可以确定他的食指和现场的一致。他的足迹与发案现场、楼梯处以及室外滞留的血足迹吻合。
血足迹得到确认,如果是赵的,那他应该有伤才对。侦查员们对其仔细观察,发现他的头部、面部、四肢均完好无损。
警方在案发6天后,将赵连荣押至公安局留置,同时采取了他的血样,用于做DNA测试。
赵连荣被抽血以后,情绪极为低落,无论警方如何问话,他都一语不发。
一天后,结果出来了,现场的血迹就是赵连荣的。可以确定,他就是杀害8名女孩的凶手。
6月6日,整整一个星期,还是星期日,还是凌晨4时许,专案组们赶到现场,感受的是愤懑、是沉重、是压力,不破此案誓不罢休。而这次赶往现场,感受的是轻松、是喜悦、是……刑警们的感慨因为巧合变得更强烈了。发案当天突降大雨,人们说,老天爷也为惨状流了泪。
侦查员们是在赵的父亲家,将他“请”走的。这里还要交待一句,当专案组将赵连荣抓获时,他脚上穿的黑色线袜竟还是他作案时穿的那双。面对侦查员,面对侦查员突然令其脱去衣服的命令,他慌了,一直不动,终于,额头的虚汗渗了出来。“给……给我一支烟吧……能不能再……再给我杯水……”,侦查员递过一支烟,又倒了两杯热水给他。
咕嘟、咕嘟,80℃水温的热水,赵连荣丝毫不觉,慢慢地他解开衣服,腿部有一处新鲜创伤,随之,从他嘴里,道出了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这是一段极度罪恶的过程。
【罪犯赵连荣】
在1个多月前的1998年夏秋之交,他发现8名年轻漂亮的女孩住进了隔壁的3居室,见姑娘们每天漂漂亮亮地出来进去,见了面还和他礼貌性点点头,老婆李琳曾经和其中几个女孩聊过几句,知道几位姑娘来自福建是北京某大商场的导购员,从事首饰、珠宝生意。
赵居住的中居室东南屋的窗口正对着女子宿舍的阳台,赵连荣探探头便能对姑娘们的举动一目了然。
赵发现,姑娘们住的屋子阳台虽然密封,凉台的窗户却总开着,凉台的大门甚至彻夜不关。
赵连荣认为这些女孩肯定有钱,决定去抢她们!
在作案前几天,赵连容准备了匕首、手套等凶器。
1999年5月30日凌晨3点多,赵连荣戴着手套,拿着匕首翻入隔壁的阳台。他对这个阳台观察已久,知道阳台窗户没有安装防盗窗。怕脚步声警醒女孩们,赵连荣没有穿鞋,仅仅穿着一双黑袜子。
悄悄推开窗户以后,赵连荣就跳了进去。赵连荣说,刚刚跳进去,就有一个警觉的女孩被惊醒。她以为是客厅有人走动,还说了一句:谁啊!大半夜不睡觉!
赵以为自己被发现,凶相毕露的挥刀就刺。
李美琪(时年24岁)、江雪金(时年22岁)这两个女孩,在睡梦中被刺死,没搞清楚怎么回事就做了冤魂。余下两个女孩都被惊醒!吴盛丹(女,时年20岁)发现歹徒行凶后,不顾自己只穿一条内裤,慌忙跳下床试图逃走,并且大声呼喊。
赵连荣不等她迈步,冲上去就是几刀。吴盛丹要害被刺中,倒在床脚死去。剩下的王马玉只有17岁,小女孩吓得缩在床上发抖。凶残的赵连荣,抓住王马玉的头发拖到床中间,几刀将其刺死。
北卧室的薛珠英,是负责管理8个女孩的。
此时,听到南卧室有打闹呼救声音后,薛珠英推开南卧室的门,查看出了什么事!
薛珠英和赵连荣打过照面,看到赵行凶杀人,顿时惊呆了。赵劈胸给了她一刀,薛珠英才反应过来,慌忙带伤逃回北卧室,用力将门关上。
赵连荣知道薛珠英认识她,一定要将她杀了灭口。他一脚踢开北卧室的门,追上去将薛珠英刺倒。傍边的另一个女孩徐慧娟(时年20岁)看到有人杀人,吓得尖声呼救,赵连荣又对她连刺几刀!
此时屋中只剩下陈瑞花(时年21岁)肖梅芳(时年22岁)两人。
肖梅芳反应较快,她一把推开赵连荣,飞奔逃出卧室。赵连容见肖梅芳逃走,急忙追了上去。两人跑到门口,赵追上了肖梅芳,用力在她背后刺了一刀。肖梅芳跌倒,脚上的拖鞋落在门口。肖梅芳虽受重伤,强烈的求生欲望让她光脚逃了一层楼,跑到了大门口。赵连荣知道肖梅芳也认识她,自然不可能放她逃走。追到大门口一辆面包车边,赵又一刀刺中肖梅芳的脖子。肖梅芳动脉被刺断,倒地挣扎几下后死去。凶残的赵连荣怕她不死,又对准她胸部要害连刺数刀。
此时,8个女孩中只剩下陈瑞花1人!她眼见逃不出去,慌忙用屋内电话报警。才讲了几句,赵连荣又杀了回来。陈瑞花被刺多刀,也是当场死去。
赵连荣连杀8人以后,怕他们有人没死,又挨个补刀。赵连荣前后共刺了120多刀,期间用力太大,将自己右手拇指划伤,血一滴滴流在现场。由于心情紧张,他根本没有发现自己受伤。
杀光8人以后,赵连荣草草翻了一下屋内,只发现背包里面的几十元钱。由于此时赵已经在屋内楼下逗留了25分钟以上,他不敢继续留在现场,慌忙又回到阳台,爬回来自己家。
他不知道,有价格2万多元的财物,就放在客厅的一个抽屉里。
随后,赵连荣将手套剪碎,丢在家中下水道里。本来他想第二天将匕首丢入附近的河中,没想到20分钟后,他的妻子李琳下夜班回来报了警,警方很快赶到。
赵连荣没有办法,只能将匕首也扔进下水道。
根据赵连荣的交代,警方从下水道中找到了匕首和手套。经过分析,上面遗留的血迹正是受害女孩的。
更有甚者,赵连荣交代他作案后非常慌张,连袜子也顾不上换。也就是说,他在公安局穿的这双黑袜,就是当时作案时候穿的。
警方将这双袜子拿去化验,也发现了上面有大量血迹,经过鉴定是女孩的血迹。
至此,赵连荣作案已经成为铁案!
1999年6月15日,赵连荣正式被批准逮捕。
1999年6月18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被告人赵连荣犯故意杀人罪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的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赵连荣为谋取钱财,于1999年5月30日凌晨3时许,持折叠尖刀,从其居住的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23号院2号楼一屋外窗台,潜入同单元3号的福建省金得利集团公司集体宿舍,持刀分别猛刺在此居住的该集团公司雇员李美琪、江雪金、王马玉、肖梅芳、吴盛丹、徐慧娟、陈瑞花、薛珠英8人颈、胸部位,共计110余刀。其中,肖梅芳受伤后逃出室外下楼呼救,赵连荣追至楼门口东侧向其颈、胸部猛刺数刀。
8名被害人均因急性失血性休克当场死亡。赵连荣杀人后在现场寻找钱财未果。赵连荣作案后被抓获归案。
被告人赵连荣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未提出异议;其辩护人认为:赵连荣犯罪的目的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其杀人行为是抢劫财物的必要手段,因此,虽然本案杀人在先、劫取财物在后,但赵连荣有明显的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且杀人又是在抢劫过程中实施的,对其行为应认定为抢劫罪。此外,赵连荣的认罪态度较好,请求对其从轻处罚。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赵连荣为谋取钱财,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接连杀死8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性质极为恶劣,情节、后果均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和民愤极大,实属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必须严惩。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被告人赵连荣犯有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指控的罪名成立。至于被告人赵连荣的辩护人提出应认定赵连荣的行为构成抢劫罪的问题,经庭审证实,被告人赵连荣连杀8人,其中,当被害人肖梅芳被刺伤跑出宿舍呼救时,赵连荣持刀追杀,在该楼门口外将肖杀死。
尔后,又返回作案现场将身受重伤尚未死亡的被害人补刀杀死。上述行为均说明赵连荣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直接故意,且罪行特别严重;赵杀人虽为谋取钱财,但在本案中杀人罪明显重于抢劫罪,依照重罪吸收轻罪的法律原则,赵连荣的行为依法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是正确的,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纳。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第57条第1款、第64条的规定判决:1、被告人赵连荣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随案移送证物分别予以没收或发还。
案是建国以来发生在北京地区最大的一起恶性凶杀案件,赵连荣为谋取钱财,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且手段极为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和民愤极大,必须严惩。
7月2日,杀人恶魔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经二审和死刑复核后,1999年7月21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遵照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下达的执行死刑的命令,将杀害8名外地“打工妹”的罪犯赵连荣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21日一大早,他被叫起吃了简单的早餐,3名看守押着他走向一间空屋子,打针、砸铐,自始至终,赵连荣都面带微笑。
那天早晨天气异常闷热,阴阴的,赵连荣穿着一件T恤衫,深蓝色裤子,黑条绒面的布鞋,面色有些惨白。见到记者,依然微笑着,“我早就盼着这一天了,我的罪太重了……”
(电视剧《重案六组》第一部第二集的“莲花小区8女命案” 就是重现当年案情的全部经过)
后记:
在市刑侦总队法医检验鉴定处,dna检验技术方面的主任法医师刘雅诚向记者披露了此案破案的秘密:一双拖鞋给了线索。
刘雅诚说,此案的关键是首先要确定凶手有几个人。当时,案发现场范围大,血迹分布广,可利用的痕迹少,现场勘查后,法医利用分子生物学技术检验现场提取了80余处血迹与8名受害人尸体血样同时进行检验,将现场多处血迹与8名死者血样的检验结果进行比对,确定每一处血迹是谁所留。
“运动中血滴的痕迹是有方向性的,一直顺着台阶向下走的血液出现了一滴反方向的血滴,从这一点中我们推断出了犯罪分子曾两次进入了作案现场。”刘雅诚说,“8个成年女性同时死亡?到底是几个人所为?这成了我们当时争议的焦点。那双拖鞋给了我答案。”
通过对中心现场两种血足迹和外围现场遗留的拖鞋进行检验,勘查小组与痕迹勘查人员认为,狡猾的案犯开始行凶时,是脱了鞋穿着袜子的,后来因为地上血迹太多且滑,才穿上了拖鞋,由此确定现场的袜子足迹和拖鞋足迹为同一案犯所留。后来又发现现场有两处血迹中检查出与8名死者不同的证据。据此判断案犯在作案时受伤出了血。
明确了案发时每一受害人和犯罪嫌疑人的活动情况,并绘制出现场血迹分布图,刘雅诚成功地进行了现场重建。破案后,根据案犯的交代,刘雅诚的现场重建、认定嫌疑人等分析结论完全正确。
此案是国内利用现场血迹进行现场重建的第一起成功案例。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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