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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不想做老大 (全集)

时间:2006-11-20 19:42:32  来源:网络  作者:强壮的弱者  阅读:21127次

早饭过后,又是漫长的等待,虽然不知等待的会是什么。

“咣铛!”门突然开了,六圪旦一指我:“走!提审!”

我不知“提审”是干什么,正在发愣,外面又在怒吼:“快点滚鸡巴出来!“

我一惊,下意识地跳起来,跟着六圪旦向外走。拐了几个弯,在一间干部办公室里,一个戴眼镜的瘦小公安在等着我。他姓黄。

还是老一套:先叙述犯罪经过。

我说完之后,黄公安问我:“你认为你犯了罪了吗?”

我想起上学时曾学过“正当防卫”这个词,好象我的行为就属于它。我便迟疑地说:“我觉得我应该是防卫过当吧?”

黄公安笑了:“是吗?你要能说服我,我就给你定防卫过当。不过你要知道,你如果用斧子把对方七个都砍伤了但一个也没死,你就是正当防卫,但你现在把人家弄死一个,还能算防卫吗?”

当时的我对法律条文确实知之不多,只在初中学过点皮毛而已。我当然无法说服这个警察,但又不甘心,总觉得这还是一点点希望。我便一再强调:是他们好多我打我,而且我真的不知道哪一下把对方捅死的。

但是,这些都是徒劳的。我深深感到我的能力是多么渺小。我又一次绝望了,沮丧到了极点!

提审结束了。

正要往外走时,黄公安轻轻说了句:“你爸他们都来了。正在外面呢。”

轻轻的一句话于我仿佛春雷阵阵!我心中一阵狂喜:天哪!终于知道亲人来了!大家并没有忘记我,抛弃我!

但家人在哪儿呢?我很想见他们,可不可以呢?但面对黄公安一身威严的橄榄绿,我什么也不敢说,什么也不敢问,只是感激地看了他一眼。

第一次提审结束了。

回到号子里,犯人们纷纷围了上来,七嘴八舌地问:

“给你烟抽了吗?”

“你为什么不跟他要一根呢?”

“地上就连个烟头也没有吗?”

当我一一否定后,犯人们失望地摇着头走开了。他们早就“旱住了”,已经几天没有烟屁股抽了。

头铺王勇是个年轻力壮的后生,一块块凸起的肌肉说明他有着过剩的精力。他因盗窃入监,已经被判了四年有期,几天后就要去劳改队改造。

此时,他正和鬼子六“扒”在窗户上同别的号的人说话。

之所以称为“扒”,是因为要想同其他号的人说话必须冲着窗户大声讲,而窗台又有点高,他们还需要踮起脚尖,双手抓紧铁栏杆向上扒着。此时,王勇正在和隔壁号子的犯人要烟抽。

谁也没想到,就在他们说话时,朱干事已蹑手蹑脚走了过来。

本来,窗户推开后,利用反光镜的原理,在右面那扇玻璃上就能看见左面的干部办公室有没有人走过来,在想做些这里面不允许做的事的时候,如打人服水土、抽烟搓火等,就要有人放哨,不能让干部走过来发现。但今天鬼子六要烟王勇放哨,他眼里盯着“反光镜”,心里可能在想到了劳改队怎么混的问题吧,走神了!出问题了!

“咣铛!”一声,老朱推门而入,窗边两人一愣,赶忙陪着笑:“朱干事,进来看看?”

老朱操着不易懂的晋南话咆哮着:“说什么话了!说你妈的_了!”

王勇赶忙编故事:“没有没有!我们正在这儿往外看看天,顺便闲聊一会,声音大了点,以后注意!一定注意!”

“王勇!你放你妈的屁!老子在外面听大半天了!你还要烟了还想?!”

一看老朱了解谈话内容,王勇赶忙陪笑再编:“朱干事,那是开玩笑的,以后再也不敢了,再也不敢了!”

“放你妈的臭屁!你这保证鬼才鸡巴相信!以为快走了就不含糊了?顶到南墙上!”老朱手一挥,指着院子里的南墙。

王勇一看势头不妙,要挨打:“朱干事,我在这儿一天就好好呆一天哪敢不含糊呀?给我一次机会吧!”

鬼子六也陪着笑:“就是就是,朱干事,以后我们再也不说话了。”

老朱一扭脸,盯着鬼子六:“少鸡巴废话!刚才也有你!滚!也顶到南墙上!“

二人一看傻了眼,只好灰溜溜地走出去,弓下腰,头顶住墙,脚尖离墙一米,这是个标准的挨打姿势。干部打人时,一般是打屁股,因为这儿肉多神经少,打起来又疼又不怕打出问题。当然啦,生了气后,就不论位置了,把犯人全身哪儿都当屁股打。

老朱走进办公室拿打人的家具去了。我们号的人”哗“一下全涌到窗户和号眼上。我个子高,站在后面也能看见外面,也能听到其他号有人在问:

“王勇,咋了?”

“鬼子六,闹鸡巴甚了?”

王勇二人稍扭头正和他们搭腔:”没事,瞎耍让老朱逮住了!”

“快顶好!老朱出来了!”有人发出警讯。

老朱拿着个八号铁丝曲成的衣服架子过来,可能一进办公室最先看到的东西就是它。他走到顶着的二人旁:“顶好顶好!”

先打王勇,因为他是头铺。王勇只穿着羊毛衫羊毛裤,铁丝抽上去应该很疼。鬼子六扭头向我们做鬼脸,表示他出门时加了一件棉袄,有先见之明。

王勇在叫喊:“哎哟!朱干事我再也不敢了!”

可老朱好象没听见,继续用力抽打着他产脊背、屁股。老朱当管教多年,深知犯人的求饶和保证比放屁还容易,比刮风还不负责任。

打了几十下,老朱来到鬼子六身旁:“脱你妈的棉袄!”

鬼子六一愣,却不敢违抗,只好一脸苦相地脱下棉袄,扔到地上,再顶好,准备挨打。他里面也是羊毛衫羊毛裤,铁丝抽上去也很疼。

已挨过打的王勇扭过头向我们挤眉弄眼:看,他也一逑样吧!

我们在号子里纷纷捂着嘴笑了。

一会儿,二人挨完打,在老朱“滚回去”的吆喝声中,捡起衣服偷笑着跑回号子。挨打,对于犯人来说实在是太平常不过的事,对他们而言,挨打不是耻辱,但如因疼不过而交待出犯人之间的一些秘密,那就是人人皆可小看他!

老朱跟着走进来。刚提审回来的我站在最外面。老朱朝我一瞪眼:

“你看见他们谁还乱吵了?”

我并不傻,也学着王勇他们陪着笑说:“我刚提审回来,什么也不知道呀朱干事。”

“什么也不知道?”老朱有点不相信一个入监才两天的学生竟如此狡猾。“好,好,算你个王八旦精!”

老拉悻悻地走了,阿明扒在窗户上监视他确实是进了办公室。犯人们围着看王勇和鬼子六背上已肿起的好多黑青块,那是挨打后淤的血。

“哟!老朱的衣架功还有两把刷子嘛!”

“这算个逑!上次用皮刷子打的我满背后全是黑紫!”

“老秦的皮刷子才叫个硬了!他不就是因为打死个犯人才被调到这儿的?!”

我不知道“皮刷子”是何许东西,只猜测也是打犯人的一种刑具,但听说有个姓秦的干事用它能打死犯人,可见“皮刷子”的可怕,同时心里也对这个秦姓公安产生了畏惧。

在对犯人挨打讨论一番后,得出的结论是:干部打犯人。就比打个死人还过瘾。死人不会还手犯人也不敢还手,但死人挨打后没个反应而犯人还会求饶。我在听了他们的讨论后得出的结论是:强权之下无自尊。

一会儿,话题又转到我身上。他们问我签了逮捕证了没有。但我分明记得签的是“刑事拘留证”而且罪名是“故意伤害”。他们便给我讲,犯了事后,先在派出所或公安局呆几天,待审个差不多,就往看守所送,送之前要签的是“刑事拘留证”,而其他如小打个架、票妓等只是行政拘留,住个七到十五天即可,但刑事拘留就意味着要被判刑,要送去劳改队改造。

他们认为,我是十四号晚上进来的,当天就应算被刑事拘留,以后判刑了就应从十四号算起。但我今天才签“刑事拘留证”,那就说明,我的刑期要被多住三天。

他们接着讲,“刑拘”之后是“逮捕”,然后是“下起”,即由检察院审,下起诉书,之后是“开庭”、“下判”,如不服可以“上诉”,但天下法院是一家,上级法院并不希望本系统有人出错,便只好“维持”,然后,我就可以结束看守所的生活,去劳改队服刑了。这就是一个完整的程序。

听了这段冗长的讲解后,我似懂非懂,如在云里雾里,但有一点听懂了:我要在这儿呆好长时间,不是三天五天就可以出去的。现在的我有点认命了,不象起初那么恐惧。既然这样,那就安心地住着吧!

王勇让我看贴在墙上的那张《监规》:“这个东西人人都得背。你是大学生,背得肯定快,其他人一礼拜,背不下来就打!文盲也得背!就没有背不下来的!”

王勇的话使我听出了话外之音,武力可以激发人的潜能。

当然,后来在劳改队的几年,我也用白氏大耳光迫使好多文盲半文盲背下来6章58条的《行为规范》。邓伟人说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话一点不假。看来,确实是就没有背不下来的!


正文 第十章 醒 悟


又是一天开始了。又是卑下的洗马桶、擦地。

早饭过后,我站在《监规》前开始背诵。第一句话便是冷冰冰的:“看守所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之一。”

一句话使我浑身冰凉,也使我从几天来的茫然中清醒过来。天哪!原来我已经成了个犯人!成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对象!老天,你纯粹瞎了眼了!

但这只是我心中悲愤的呐喊,脸上却不能流露出半点情绪,那样只会遭到他人鄙夷:看这个软骨头!才住了几天就混成了个了!笨旦脓包一个!

我开始背《监规》。它规定了十二条,很是严格,严禁犯人做好多事,如打架闹事等,但有的条文规定得也很有个性,如第八条:“不准大声喧哗,无理取闹。有理也不能取闹。”

《监规》短短十二条于我而言是小菜一碟,只用了半天时间就背下来了。犯人们很惊奇,从没见过背得这么快的。于是,午饭过后,纷纷凑过来同我聊天。

“大学生,你们大学是学甚的了?”

“大学生,大学里女娃娃多不多?”

“大学生,大学里女学生卖_的多不多?”

真是三句话不离本行。

据我以后多年观察,绝大多数犯人走上犯罪道路,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文化水平低、自身素质不高、辩明是非的能力差。俗话说学坏容易学好难,就是对他们的真实写照。虽然进了看守所、劳改队、监狱,但哪能受到纯正的感化和教育!在这个大染缸里,只能越来越黑。近几年来的重新犯罪率越来越高,也从侧面证实了这一点。

我认为,出淤泥而不染是不可能的,个人不能改造环境,你要想存在下去,只有适应环境。毛伟人泽东不就是很能适应环境,并遇上了能让他大展身手的环境才成为英雄的吗?同样,我也不能改造环境,不可能让犯人们变得都如天使般纯洁高尚,而我要生存、要不挨打、要想吃饱、进一步想要吃好,那就必须适应环境。

我坚信:我能行!

我开始耐心地回答别人的问题。语言可以沟通思想。于是,他们知道了大学里的一些有趣的生活,我也知道了太原市还有个小城夜总会,女大学生中那些爱慕虚荣想挣些外快者,基本上就在这儿卖银。这是我全面接触社会阴暗面的开始。

我本是一只羊,一只在温室里长大的、温顺的、一路顺风成长起来的羊,而如今,命运已把我推入狼窝,而且不是只呆一天两天就能离开、而要与狼共舞许多年。如果我继续软弱,继续满口文绉绉满身书卷气,那只能永远是个弱者,永远处于别人的欺凌之下。我当然不甘心!

于是,我披上狼皮,我要当狼中之王!

利用强壮的身体、坚硬的拳头和聪明的头脑,我成功了。

这能算堕落吗?我不知道。但我不打人,人就要打我。让谁挨打呢?如果让你选,你会如何选择呢?

正文 第十二章 圣 诞 节 _ 礼


1992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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