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2004王立华绑架吴若甫案
作者:网络
日期:2006-03-22 21:06:23
内容:



 冷血杀手误打误撞 绑架吴若甫

装备制式手枪、冲锋枪、手榴弹,冒充警察4次绑架人质,拿到巨额赎金后残忍“撕票”。订购大批武器预谋抢劫国库,扬言要把北京闹翻天。王立华绑架团伙在绑架影星吴若甫后最终落入法网。

2004年10月14日,王立华绑架团伙的10名成员分别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判处死刑到有期徒刑。除绑架罪外,他们还分别被犯有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窝藏罪等罪行。

一审判决后,2004年11月1日,王立华及其同伙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之中。王立华在法庭上的冷笑通过媒体的报道让很多人深深记住了,有人认为王立华的冷笑是因为怕死而虚张声势,也有人认为王立华敢作敢当,有点当“老大”的风范,甚至有人认为王立华本人就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坏人。王立华从一个孩子成为劣迹斑斑的罪犯,是什么让王立华如此残忍?如此冷血?

偷钱笼络人心,9岁开始当“老大”

王立华面对记者的时候,脸上仍然带着一副淡漠的冷笑。很显然,他已经不止一次接受记者采访了,他甚至知道记者想问什么。谈起小时候,他自称“从小就很坏”,讲起少年时期的斑斑劣迹,王立华似乎很陶醉,仿佛为自己后来成为犯罪团伙的“老大”找个“根正苗红”的理由。记者试图探询王立华从孩子变成恶魔的轨迹,但遗憾并令人迷惑的是,王立华自称“天生就是个坏孩子”,没有人教他学坏。连王立华自己也没有真正探究他越来越冷血的起因。与同龄人相比,王立华的家庭条件是比较优越的,他小时候从没有缺过零花钱。一是母亲的溺爱给他钱,二是没有钱他就偷。王立华上面有个大他6岁的姐姐,父母34岁的时候才有了他,因为是家的里的老小,家人对他也很宠爱甚至有些放纵,这使他从小缺乏一种自控能力。跟其他孩子比较,除了男孩子固有的调皮,他的性格中多了几分霸道。因为他小时候一直没有遇到过什么难处,有什么问题,父母甚至姐姐就帮他解决了。所以,他的性格中渐渐多了一些“主宰”一切的东西,希望别人围着他转。父母觉得他毕竟是个孩子,没有刻意地约束他。在家里,父母基于感情的因素可以放纵他顺从他,但到了上学的时候,并不特别出色的王立华却无法让同学顺从他,也很少有人跟他一起玩。这使王立华很苦恼,他整天苦思冥想一个问题:用什么办法让别的同学心甘情愿地追随自己呢?
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学校门口有个卖糖葫芦的老头。王立华手头不缺零花钱,他经常去买糖葫芦吃。有一天下课的时候,王立华非常大方地给一个同学买了一支,这个同学非常高兴,后来王立华还给他买了贴画等玩具,这个同学就像“跟班儿”一样整天围着王立华转。几毛钱就能换来“权威”,王立华见这一招很管用,就用同样的方法网络了很多同学。
被前呼后拥的感觉真的很好,很多同学为了一支糖葫芦都学着当时港台电影的口气叫王立华“大哥”,这大大满足了王立华小小的虚荣心。但是,要满足这种虚荣心,需要金钱的支持。王立华觉得钱真是一个好东西,但他不过是一个小学生,没有来钱的渠道,平时攒下的零花钱和压岁钱花光之后,王立华开始寻找借口从父母那里骗钱,等骗来的钱很快花光之后,父母就不再多给了。小小的王立华明白,没有钱就没有前呼后拥当“大哥”的风光,搞到钱是当务之急。
他把目光锁定在了父母的钱包上,父母不给他就悄悄地偷。很快,父母发现钱包里的钱经常莫名其妙地少了,叫来儿子一问,王立华坦然承认是自己偷的。当然,承认之后免不了一顿暴打。在王立华的童年,他最怕他的爸爸。他的爸爸是一个信奉“棍棒之下出孝子”的人,但是他的妈妈却一直非常溺爱王立华,每一次爸爸的管教都会引得父母之间的争吵。有一次妈妈甚至对爸爸说:“你要是怕他拿钱,就别往家拿。”一番话气得爸爸一边喝酒一边抽闷烟。而爸爸的管教,也加剧了王立华对父亲的仇恨。妈妈的溺爱纵容了王立华,他从9岁开始就明目张胆地偷家里的钱。有一次,为偷亲戚寄存在他家的钱,他谎称自己去上学,但出门后在楼道中一直躲藏着,直到看着父母离开后,他用斧子劈开了家里的橱柜,拿走了里边的钱。不到一年,家里几乎不敢放钱了,父母把家里的钱都放在单位。全家人防贼一样防着他,夏天王立华妈妈穿着裙子,没有兜,她做饭的时候钱包都要拿在手里,要不然就拿皮筋勒胳膊上,以防被王立华偷走。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就需要金钱的支持,王立华控制不住自己偷钱,所以,他总有机会偷到一点钱,父母总是防不胜防。王立华偷钱的欲望越来越大,胆子也越来越大。从家里偷不出钱来的时候,他的目光盯上了老师的钱包。老师们的钱频频失窃,引起了学校的注意,经过排查,发现是王立华所为。学校找到王立华的父母,才知道王立华连父母的钱也不放过。当然,这一次王立华免不了爸爸的一顿拳脚。学校以宽容的态度容留了王立华这个“害群之马”,但他并没有因为学校不开除他而收敛,反而认为学校也像父母一样拿他没有办法,更加肆无忌惮为所欲为。他经常带着一群同学逃课、打闹,老师没有别的办法治他,就不许别的孩子理他,以此孤立他。但是,老师的话没起多大作用,因为王立华有钱而且很“慷慨”,他天天给同学们买小玩艺儿,买贴画和玩具。因为利益的驱动,天天围着王立华的孩子依然很多,这大大满足了王立华小小的虚荣心。在只有9岁的王立华的意识里,已经明白了一个很简单的道理,有钱能使鬼推磨,有钱就能当“大哥”,有钱就可以控制一切。逼迫父母离婚,从小偷变成抢劫犯王立华用他从家里和老师那里偷来的钱,满足了他所谓的虚荣心。但父母即使再溺爱孩子,对于这种小偷小摸的行为都不会容忍。爸爸把棍棒打折了、皮带抽断了,也改变不了王立华的“贼性”,而且每一次爸爸的管教都会引得父母之间的争吵。12岁的那年,因为王立华再次偷钱,爸爸再次举起了棍棒。已经被气得发疯的爸爸一边打一边喊着:“我今天打死你,也不要家里出个贼。”而王立华挨打时眼睛毫无表情地盯着爸爸,流着血的嘴角还不时发出一阵冷笑。爸爸气急败坏地问:“你怎么那么坏,跟谁学的,你周围也没有坏人啊?!”王立华回答得很干脆:“我心里也觉得挺奇怪的,也没人教我啊,我天生就是坏种吧。”王立华这样的回答,免不了再次换来一顿更猛烈的棍棒。被打急了,王立华就往外面跑。这一次,妈妈以为儿子会像往常一样过不多久就会回家的。但是,整整一天了还不见王立华的身影,到了晚上,妈妈打遍了所有他可能去的地方的电话,别人都说没有见到他。妈妈只好哭喊着到外面去找,整整一个晚上,妈妈找遍了他可能去的地方,也没有见到他的身影。直到第三天下午,在别人的指点下,妈妈终于在崇文区夕照寺街铁道旁的涵洞里,找到了像小叫花子一样的王立华。妈妈搂着王立华的头哭着说:“好孩子,咱们回家吧,你爸爸说他再也不打你了。”但王立华哭喊着,死活不回家。他冷冷地对妈妈说:“打死我也不回去,他(指爸爸)把我往死里打,这辈子我再也不回他那个家了,除非你跟他离婚,我再也不敢见他了。”妈妈知道儿子的脾气九牛拉不回。她只好把兜里所有的钱给儿子留下,哭哭啼啼地回家了。王立华就一直住在涵洞里,靠妈妈留下的一点钱买点饭吃,实在没有了,就到附近的市场去偷。过了一个多星期,妈妈哭着来了,一见王立华就把他的头搂在怀里哭着说:“走吧,妈妈已经离婚了,咱们要到一个新家去了。”妈妈带着王立华和姐姐搬到崇文区的家。一开始,王立华觉得父母离婚让他终于摆脱了爸爸的约束,可以信马由缰地为所欲为了。但是一年后,王立华发觉家里已经没有钱让他偷了。王立华13岁那年春天,他像往常一样翻开妈妈的钱包之后,发现里边除了只有不到两块钱的毛票和几张粮票时,已经有点懂事的王立华一惊,他知道,靠妈妈在城建公司上班挣来的微薄工资,养活3口人已经捉襟见肘,还要供养王立华和姐姐上学,再加上王立华不时地从妈妈钱包里偷钱出去摆阔,这个家已经山穷水尽家贫如洗了。

尽管王立华是个小偷小摸,在别人眼里是个浑蛋,但他毕竟还是个孝顺孩子,他很爱自己的妈妈。一家之主怎么可能兜里只有两块钱?他一下子联想到父母离婚之后家里的生活条件,拿着那不到两块钱的毛票,他的心里难受极了。他轻轻把那两块钱放进去妈妈的钱包。从那之后,王立华再也没有偷家里的钱。没有人打他,也没有人批评和劝诫他,这突然的顿悟,只是他感到自己已经13岁了,应该到外面去闯荡,不能再祸害妈妈了。从那之后,无论家里放多少钱,就是放在桌上或者他的眼皮底下,他也不偷。

王立华突然改邪归正,让妈妈兴奋了好长一段时间。但妈妈想不到,王立华并没有改,他只是把转移了盗窃目标而已。家里没钱可偷了,王立华开始偷邻居家或周围的小商店,这使得王立华成了派出所的常客,最多的一天,因为打架、偷东西他曾经五进派出所。但由于他年龄太小,民警大多是对他进行一番说服教育后,就把他放了。在这种偷抢打闹的日子里,王立华度过了自己的童年。小学毕业后,妈妈见没有学校肯要一个成为惯偷的坏孩子,就把他送到了工读学校去。而王立华也非常愿意去工读学校,因为他觉得工读学校里有很多像他一样的“坏孩子”,在那里他更容易找到当“大哥”的感觉。工读学校没有消解王立华的“贼性”,在与其他同学的交往中,王立华反而学习了更多他闻所未闻的犯罪手段,他也变得更加冷血。从工读学校毕业后,王立华的犯罪行为也从过去的小偷小摸发展成抢劫。而且,他甚至用一把土枪将自己武装起来。

1995年5月,喜欢操枪弄棒的王立华因为违犯枪支弹药规定非法持有自制土枪被拘留15天。在这次被拘留的过程中,他在拘留所里认识了比他小2岁的小金,他们两人的家住的不远,在聊天中他们成了好朋友。离开拘留所后,小金就开始跟着王立华出来闯“江湖”,靠打家劫舍过日子。1995年7月13日,17岁的王立华带着15岁的小金手持菜刀和假手榴弹,闯入居住在丰台区的一个浙江商人住处,抢劫了手机等价值2万多元的物品后,被警方逮捕。1995年11月28日,丰台法院以抢劫罪判处王立华有期徒刑9年。在法庭上,王立华把判决书拿过来一看,疯狂地撕毁了判决书,坐地上哇哇大哭。对于尚未成年、心理承受能力还比较差的王立华来说,9年徒刑仿佛要在监狱里呆上一辈子一样。有舍才能有得,预谋杀母闯“江湖”王立华被送到监狱里进行劳动改造。但是,王立华并没有从中吸取教训,反而认为是社会待他不公。王立华在监狱里通过与其他犯人聊天,不但认识了很多人,还学到了更多犯罪手段,并结识了后来成为他左膀右臂的几个兄弟。这其中包括参与绑架的王庆晓、董立民、梁军等人,他们都是王立华的狱友。到监狱之后,王立华认为自己之所以被抓住,是因为没有干成大事,如果自己有足够多的金钱,就会摆平一切。
在监狱里,王立华就暗暗发誓出狱后要轰轰烈烈地干点“大事”,不枉来世上走一遭。干大事需要钱。从哪里搞到足够多的钱呢?王立华自然而然地想到了银行,只有银行的钱最多,反正干一把,就不如抢个钱多的地方。王立华天真地想要绑架银行行长抢劫国库,这个念头是他1996年入狱不久开始出现的。在王立华的狱友中,有一个高高瘦瘦的银行工作人员,王立华有意和他套近乎,问他银行的一些事情。在聊天中,王立华得知银行的金库是由行长和保卫科长共同掌管金库钥匙,王立华想:“只要绑架了银行行长和保卫科长,带着他们去金库,不怕拿不到钱。”抢劫金库的想法,王立华酝酿了整整7年,他在狱中读书看报看电视的过程中,还暗暗记住了一些银行的位置和银行行长的名字。2002年9月,王立华因为改造积极被提前释放。出狱后他开始着手实施他在狱中就策划好的抢劫国库的计划。而他计划的第一步竟然是准备杀掉自己的妈妈,以免后顾之忧。尽管王立华出狱后,他的行为基本上跟正常人一样,可是只有他知道自己心理多少有些不正常。出狱后,王立华的第一个想法是出来先把妈妈杀了,因为这个世界上惟一让他牵挂的就是妈妈,他明白自己要是抢劫国库被抓住,罪行比上一次会更重,被判死刑是无疑的。妈妈肯定受不了这种痛苦,与其让妈妈为自己痛苦,不如瞬间让妈妈在不知道的情况下结束生命,然后无牵无挂地放开手大干一场。王立华的冷血在于他什么事情都敢于拿得起放得下,他认为有舍才有得。比如说有两个东西,必须得取一个,另外一个即使舍不得,王立华也能够狠心扔掉。比如他预谋杀掉妈妈,在王立华的天平上,衡量的砝码一个他的私欲,一个是妈妈的养育亲情。王立华知道这样做对不起妈妈,但他觉得亲情再重也不如满足自己的私欲,就打算把妈妈“舍”掉。这种伤天害理的逻辑在冷血的王立华看来却是天经地义。因为非常爱妈妈所以要杀掉妈妈,然后一身轻松去闯“江湖”,这就是王立华的逻辑。但在实施杀戮中王立华终于手软了,尽管王立华多次立下重誓要杀掉妈妈,但他知道妈妈这一辈子为他操碎了心,每次面对妈妈已经花白的头发和日渐苍老的面容,吃着妈妈亲手给他做的饭时,冷血的王立华出鞘的尖刀一次次拔出来,又一次次收回去。王立华决定要做的事情,从来不会因为别的原因而放弃。但在杀掉母亲的事情上,王立华一次次放下了屠刀,为此他苦恼无比。在家里呆了几天后,他无法忍受自己在欲望和亲情面前将要作出的抉择。无奈之下,2003年年初王立华离开了家,跟几个要好的朋友去了河北涞水野三坡,在那里,他从一位老猎人手里花300块钱买了一杆猎枪。因为干大事手里要有“家伙”。

搞枪是王立华计划中的第二步。王立华搞枪的目的是先抢国库,然后拉起一帮“兄弟”把北京闹翻天,干出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所以王立华从出狱后就开始了他的寻枪生涯,而且从来不避讳告诉身边的朋友“要搞枪”。2003年1月,王立华的一个小哥们家在东北,想回老家一趟,并吹嘘自己有很多朋友都有枪,问王立华去不去。王立华立即找来朋友的一辆车,和这个名叫“小二”的朋友辗转到辽宁铁岭市、黑龙江拉林市,搞到了3杆猎枪。
这些枪显然满足不了王立华“干大事”的需要。2003年2月的一个晚上,王立华和一个朋友在北京五棵松附近的一个歌厅找小姐,他的一个手下带来一个叫小海的哥们,这个小海是北京人,因在云南作案被判刑,刚刚被放出来。王立华见到小海后,就毫不掩饰地提出让小海带他到云南买枪。但小海从别人那里得知王立华是个胆大包天的人,买枪后担心出事牵连到自己,没有答应他。王立华一气之下,决定单枪匹马去寻枪。2003年3月,王立华决定到电影《寻枪》的拍摄地贵州去“寻枪”。因为居住在京城的他觉得贵州天高皇帝远,肯定能够搞到枪。他单枪匹马来到贵州松桃县,在县城了闲逛的时候,他尾随一个中年男人进了一家饭馆。凭借自己的经验,他发现那个男人后胯上鼓鼓囊囊,好像是把手枪。王立华要了酒菜坐在了那个男人对面,三杯酒下肚,两个人聊上了。那人果然是个枪贩子。这个姓吴的男人卖给王立华3把仿“溜似”手枪,还有3发子弹。王立华当时试枪打了一发,发现手枪能够使用,就把枪揣起来带回了北京。这次买枪,王立华花掉了9100元。2003年9月,王立华绑架了王大亮之后拿到300万元赎金,手头一下子宽裕起来。他约见了小海后给他1万元当路费,为自己搞到大批枪支做开路先锋,并答应买到枪后会给他好处。这次小海爽快地答应下来,他们约好10月份在云南会面。2003年10月,小海先行到了云南,王立华随后带了60多万元赶到。在云南,王立华分别找到了4个人订购枪支弹药,共预定了180支枪,仅仅订金就交了30多万元,一个月后,花光了所有钱的王立华回到北京。这次,王立华买了2支手雷,还有几支折叠冲锋枪、手枪等枪支弹药。为了把这批枪支弹药安全地运回北京,王立华让他的手下梁军雇了一辆捷达轿车和一辆面包车,带了10几个兄弟到云南接货。王立华买来的枪除了自己使用,都装备了他手下的兄弟们。有意思的是,2003年夏天,王立华在丰台一个饭馆吃饭,恰巧碰到以前的一个狱友,酒喝多了,王立华从腰里摸出一把损坏的“溜似”手枪,竟然顺手把这支枪送给了这个朋友。而在警方审讯王立华时,他无论如何都想不起这个朋友的名字来。在王立华购枪的过程中,他买到的大多是普通猎枪,这些枪太显眼,用起来不如制式手枪或者冲锋枪。王立华想,如果能够搞到一批制式枪支就好了。他知道买枪必须有大量的钱,所以搞到一笔钱是王立华需要考虑的问题。为了搞钱,王立华想了很多办法。他想到过偷,但他已经不屑于当个小偷了。他也曾经想到过抢劫,但抢劫太危险,而且也很难一下子抢到一大笔钱。那么,有什么办法让自己很快拥有一笔上百万的巨款呢?他一下子想到了一个叫王大亮的人。王大亮是王立华绑架的第一个对象。得到赎金撕票,冷血绑匪多行不义必自毙王立华出狱时,他的几个“朋友”带他到一家很高档的酒店为他接风。这时候,从楼下走上来几个西装革履的年轻小伙子。王立华的朋友中有一个叫“六哥”的人连忙站起来跟来人打招呼,但领头的那个小伙子只是很傲慢地点了一下头。小伙子的做派让王立华很不舒服,他盘算着,“六哥”至少也有六七千万元的家产,还对这个小伙子这么客气,这小子肯定有些来头。当“六哥”介绍王立华是自己刚出狱的朋友时,那个小伙子不屑一顾地说:“不就是抢了两万块钱吗?算个球啊,要是早找我,我跟公安局长打个招呼就把你捞出来了。”王立华一听就气不打一处来,眼前这个20刚出头的毛头小伙子出口太张狂了,自己蹲了7年多的监狱,在他眼里竟然不如跟公安局长说句话。等这个小伙子走后,王立华问身边的人是什么来头,怎么这么牛啊。朋友告诉他,来人叫王大亮,父亲是做大买卖的,有亿万家产。王立华当时没再说什么,但他暗暗拿定了主意,一定要给这个小子点颜色看看。王立华锁定的第一个绑架目标就是这个王大亮。经过精心策划,摸清了王大亮的情况后,王立华网络了3个帮手,开始实行绑架计划。王立华之所以把目标琐定王大亮,原因很简单:一是因为王大亮家里有钱,二是因为看着王大亮“别扭”。王立华叫来了在服刑时认识的王庆晓和董立民以及其他几个“朋友”,在平谷的一个理发店里绑架了王大亮,并且打电话向其父亲索要500万元。在电话中,王立华特别强调让王大亮的父亲不要报警。为了救出儿子,王大亮的父亲被迫答应王立华的条件,但是,他同时也报了警。2003年9月7日凌晨1点,王立华与王大亮的父亲约好在京开高速公路大红门收费站南交纳赎金。在走之前,王立华交待留下看守王大亮的董立民说:“如果我失手,在明早六点前就把人‘办’了!”王立华并没有失手,他拿到了分别装在两个袋子里的300万元。但是王立华觉得王大亮的父亲报了警,并且在交纳赎金的时候,王大亮的父亲对自己太“横”了,所以王立华决定杀掉王大亮。就这样,王大亮被王庆晓用铁链勒死后埋进了他们事先挖好的坑里,那一天,王大亮离23岁的生日还有3天……在得到300万元的当天,小二拿走了30万元,董立民拿走了10万元,王庆晓拿走了6万元。这些钱除了买了2部二手桑塔纳轿车,到云南购枪花了60多万元等开销外,其他的钱王立华都用再赌球、吸毒和吃喝玩乐搞女人上了。王立华还在北京和河北租了10套房子供他的女友和手下居住。他同时包养着2个女人,还不停地去找小姐,有一次王立华玩完了觉得心情不错,一把甩给小姐小费5000元。大手大脚地挥霍和购买枪支,300万元赎金根本不禁花。没钱了,王立华继续带人出来绑架。他们先是准备绑架王大亮的弟弟王小亮,没有成功,之后又连续绑架他人却发现绑错了人。王立华非常恼火,他决定不再像以往一样踩点后再绑架,而是见到谁开豪华轿车绑架谁。2004年2月2日,在朝阳某歌厅门前,王立华团伙选定了一辆奔驰跑车,绑架了驾驶员杜某,当得知杜某是借别人的车自己无钱支付赎金后,气急败坏的王立华一伙又于2月3日来到三里屯某酒吧门前,将目标锁定了一辆宝马吉普车。

这辆宝马车就是演员吴若甫的。2004年2月3日凌晨1时许,王立华带人绑架了吴若甫。关于绑架吴若甫的情况,很多媒体都做了详细报道。只是王立华没有想到,第二天,从天而降的北京特警就把他和同伙抓获了。抓获后警方在王立华的内裤夹层里找到一把手铐钥匙,王立华说这是自己随时准备逃跑用的,早知道警察用了高科技的金属探测器,就做把木头钥匙了。

2004年10月,王立华等人被判处死刑后,他当时没有表示要上诉。但在上诉期将满的第15天,王立华和他的同伙一起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之中。不知道冷血的王立华怕死,还是想履行他与兄弟们结盟时“不求同年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日死”的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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