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猎生产,是一种古老的生产方式,开始于原始社会,有许多相应的生产方式和习惯。后世的打猎活动也有许多猎俗。 这些狩猎习俗,除狩猎本身外,还反映了祭礼、禁忌、劳动组织、产品分配等许多方面的习俗。狩猎生产习俗,多在比较原始的民族中保留着。 狩猎在许多民族中,已不再是经济活动的主要手段,它们有时只是作为生活资料的补充或出于某种经济交换价值的需要而被传承下来。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可以看到,由于各民族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受到客观资源的取制,在有些地区和民族中,狩猎活动还是十分活跃的,而且沿习和发展了古代的狩猎民俗。 第一,狩猎活动中的独特信仰。狩猎活动是在特殊的环境中进行的。在不同的自然条件下,狩猎的对象也不同。狩猎工具十分简陋的情况下,每次出错,人们都怀着一种敬畏和恐惧心理,自然崇拜观念很深。高山、岩洞、巨石、大树,常常被作为神灵崇拜,狩猎前要进行祭祀和祈祷。在有些奉行图腾崇拜的民族中,某种动物常被作为祖先神。这种动物,受到保护,不能随便杀伤,如果要杀伤,就要举行一定的仪式,表示赎罪。如我国东北的鄂温克族崇拜熊神。 第二,有关猎具的习俗。猎具的制作和使用,是狩猎民俗的重要内容。最原始的狩猎工具是石块和石予。飞石索和弓箭的发明,是人类狩猎活动的重大发展。为了能有效地杀伤动物,人们还在实践中,发明了将毒药涂在箭头或矛头上进行狩猎。这种狩猎古俗一直延用到今天。独龙族狩猎用弩弓,他们采集一种叫“巴拉”的有毒植物制成毒药,涂在箭镞上,能使巨兽中箭身亡。 猎网、陷阱、各种捕机及火药枪的使用,使狩猎技术进一步改进。而猎犬、猎鹰现时常被训练为猎人的助物。 第三,具体狩猎习俗。狩猎受地域或季节的影响甚大。不同地域,不同季节,猎物的种类是不同的。因此,狩猎的时间、地点和方法也就不同。针对不同的猎物,采用不同的方法。有的可单独狩猎,有的集体狩猎,有的用弓箭、火药枪,有的下网扣、挖陷阱。围猎,是一种组织沿至今的古俗。它是靠集体的力量,猎获更多的野兽。土家族喜围山打猎,每年从正月初一起,组织围猎。 猎物的分配,也有独特的习俗。许多民族还保存着原始生产主义平均分配的原则。除野兽的头和毛皮偿给打死野兽的人外,兽肉每个狩猎者,包括猎犬都可得到一份。就是过路的人,也分给他一份。比如独龙族在狩猎中,分配猎物是“见者有份”。 以上所说狩猎民俗,只是狩猎活动中的一些重要事象。事实上,各民族的猎俗是丰富多彩的。狩猎者常根据动物各种不同的习性,发明独特的猎获方法。如模仿鸟类和动物的声音,迄今,凉山彝族仍用“鸡媒”诱捕野鸡。除用“鸡媒”(鸟媒)外,许多民族还发明了各类动物的拟声器,鹿笛、鹿哨、犴笛、鸡哨等,利用动物异性相互吸引或母兽保护幼兽的特殊鸣叫声诱捕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