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满教是在原始信仰基础上逐渐丰富与发达起来的一种民间信仰活动。它曾经长期盛行于我国北方各民族。一般认为,萨满教起于原始渔猎时代。但是,直到各种外来宗教先后传入之前,萨满教几乎独占了我国北方各民族的古老祭坛。它在我国北方古代各民族中间的影响很深蒂固。直到后来,甚至在佛教或伊斯兰教成为主流信仰的我国北方一些民族当中,仍可明显见到萨满教的遗留。满、锡伯、赫哲、鄂伦春、鄂温克、蒙古、土、东乡、保安、达斡尔、维吾尔、撒拉、乌孜别克、塔塔尔、裕固,以及朝鲜等民族也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萨满教信仰活动。但是,相对地说,萨满教在科尔沁草原的东部蒙古,在三江流域的赫哲、在鄂伦春、鄂温克、达斡尔,以及在部分锡伯族当中得到了较为完整的继承。近存晚期原始宗教的一种。曾广泛流传于中国东北到西北边疆地区操阿尔泰语系满一通古斯、蒙古、突厥语族的许多民族中,鄂伦春、鄂温克、赫哲和达斡尔族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尚保存该教的信仰。因为通古斯语称巫师为萨满,故得此称谓。通常泛指东起白令海峡、西迄斯堪的纳维亚拉普兰地区之间整个亚、欧两洲北部乌拉尔一阿尔泰语系各族人民信仰的该类宗教;也有广义地借指今天世界各地原始社会土著民族信仰的原始宗教,特别是北美爱斯基摩、印第安人和澳大利亚土著人的原始宗教。十二世纪中叶,中国南宋徐梦莘所撰《三朝北盟会编》中己用“珊蛮”一词,记述了女真人信奉的萨满教。 萨满教一词源自西伯利亚Manchu-Tungus族语的saman,经由俄语而成英语之shaman,shaman指从事萨满技术的萨满师,Shamanism则由研究的学者所起,所谓萨满教并非指某种特定的宗教或信仰,而是凡具萨满经验和萨满行为的通称。在Tungus族语的saman一字中,sa意指知道(to know),shaman按文字表面意义来说就是「知者」(he who knows),所以称知者,意谓萨满教是一种获得知识的方式。萨满教是一种现象的通称,没有教条或是特定的信仰体系,不同传统的萨满教有不同的实行方式与特征,一般对萨满教的定义也是来自其经验与技术。Jonathan Horwitz则表示,「萨满教不是关乎信仰,而是关乎经验。」Horwitz定义萨满师是「有意地改变其意识状态,以接触和/或进入另一个实在之中,能由此获得力量和知识。任务完成之后,萨满师从萨满旅程回到原本的世界,以其所得的力量和知识帮助自己或他人。」 该教具有较冥杂的灵魂观念,在万物有灵信念支配下,以崇奉氏族或部落的祖灵为主,兼西自然崇拜和图腾崇拜的内容。崇拜对象极为广泛,有各种神灵、动植物以及无生命的自然物和自然现象。没有成文的经典,没有有宗教组织和特定的创始人,没有寺庙,也没有统一、规范化的宗教仪礼。巫师的职位常在本部落氏族中靠口传身受世代嬗递。 随着原始公社解体和阶级社会的出现,萨满教日益衰落,社会上层人士陆续皈依藏传佛教、东正教和伊斯兰教等。该教的一些原始因素不同程度地为上述宗教所汲取和融合。但在民间,仍有其浓厚的影响,甚至以变异了的形态残存下来。